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顺常党组〔2003〕3号)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顺常党组〔2003〕3号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
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至2003年3月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批转〈关于做好全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02〕12号)和《中共佛山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我市本级和各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佛发〔2003〕3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我区第十三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我区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依法治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区于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历史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精神,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的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根据佛山市委和市人大的部署,各区要在2003年3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人大第一次会议;各区人大代表选举日宜确定在2003年3月1日至10日之间。根据这个时间,我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应于2003年1月下旬起开展,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选举委员会及选举工作办公室;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选举骨干的培训;搞好选区划分,根据实际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摸清选民情况,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等。2003年3月8日为选举日,选出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3月下旬召开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政府区长、副区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同时选举产生佛山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三、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素质的高低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能否正确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因此,必须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把好代表的政治素质关,优化代表结构,既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也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要选出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诚信度高、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人当人大代表。
经省人大常委会核定,我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328名。根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代表中,工农及其他劳动者约占45%;干部占20%左右,其中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人数不宜过多,一般以3~5人为宜,镇(街道)一级党政领导安排区代表候选人的一般不超过3人,区属各党政部门负责人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知识分子约占25%;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归侨及其眷属、驻军及其他方面占10%,归侨(含侨眷)要有适当的数量,占2%。新一届代表的年龄结构应进一步年轻化,55岁至41岁年龄应占大多数,40岁以下不少于30%;初中以上学历的应占90%左右,文盲的不宜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妇女代表不少于23%;中共党员不超过65%,连任代表比例约占20%左右。代表的构成比例作内部掌握,通过宣传教育,正确引导选民力求实现,不应为追求实现代表的构成比例,作硬性规定,最后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区的人大代表应尽量避免同区党代表、区政协委员之间的交叉安排。
四、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努力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并逐步实现专职化和比较年轻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要配备按任职年龄可以任满两届的,或者任内能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实行交流的中青年干部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中共党员不超过70%;要有一定数量熟悉经济、法律、文教、科技、侨务等工作的人才,也要有一定数量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以及从人大常委会机关选拔的工作骨干;专职组成人员要达到组成人员的一半以上。按省人大常委会核定,我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25名。为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大常委会现有的工作委员会应予保留。
五、设立选举领导机构
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由辖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委员10至15人。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选举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各镇(街道)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作为区选举委员会派出机构,承办有关选举事宜。镇(街道)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应由党群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可由人大专职副主席(副主任)和党委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担任。区、镇(街道)选举工作办公室设选举、组织、宣传等3个组,并抽调适当人选参加办公室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正副主任经协商产生人选后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六、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本级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盘考虑,统筹安排。要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换届选举人事安排方案的形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走群众路线,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依照民主程序和法律程序办事,要坚持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尊重和依法保障选民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和被选举的民主权利,尊重选举结果。
要依法保障选民和代表行使民主选举权利,要防止和及时处理选举中的违法事件,严禁利用宗教势力、恶势力操纵选举。对以暴力、威助、欺骗、贿赂、伪造文件、虚报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问题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对重大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
七、认真做好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各级党委及宣传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文化等单位要紧密配合,运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全区广大选民反复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使这次选举工作人人皆知,成为广大选民的自觉行动。要认真组织广大选民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使广大选民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的政治制度。努力提高广大选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他们对参加选举的责任感。
人大换届选举的经费由同级政府(街道办)予以保证。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执行。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