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监察支队集中学习贯彻两高司法解释
此次学习系列活动包括观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录像、学习《关于〈解释〉的解读》等内容。
通过学习系列活动,区环境执法人员明确了《解释》的起草背景及其目的、内容、意义,掌握了《解释》中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的标准和条件,并了解了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环境保护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重点。
区环境监察支队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一)转变观念,善于借力。用好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权,通过刑事制裁***违法成本低、排污者不怕行政处罚的被动局面。(二)勤政务实,力戒懒政。勤于现场检查,及早发现违法苗头,强化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案。(三)开展防范性环境监察,加强重点监管。(四)规范程序,强化证据。规范办理程序,明确移送条件和责任,加强环境犯罪司法培训和职业道德纪律培训。(五)定期开展督察,加强内部监督。对该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予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