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局召开将上海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纳入苏州市协议范围工作座谈会96180a7d74954039b827a55c9ebf81b4
为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构筑沪苏同城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人社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上与上海协作发展,以便苏州市工伤职工增加异地就近康复治疗选择,享受上海优质医疗康复资源。2021年5月13日上午,上海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纳入苏州市协议范围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市人社局召开。市人社局副局长田嘉勇、工伤保险处处长陆杏龙、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科长陈凌华、市社保中心主任洪伟芳、副主任杨云,昆山、太仓、吴江工伤保险部门以及上海市4家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沪苏两地工伤保险部门分别就各地工伤康复情况做了交流,上海市4家工伤康复定点机构也介绍了工伤康复业务开展情况。双方就上海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纳入苏州市协议范围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度商讨,初步达成合作事项。市社保中心主任洪伟芳对后续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梳理政策与经办差异,沪苏同城化的背景下,尽量做到“沪苏互认”;二要重服务严管理,严格遵守基金监管规定,保障基金运行安全;三要疏通经办中堵点难点,在康复费用结算上尽量减轻工伤职工负担。
最后,市人社局副局长田嘉勇强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苏州市人社局积极探索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联动新模式,上海与苏州也进行了密集的交流合作,此次上海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纳入苏州市协议范围是大力推进“沪苏合作”的新举措,做好该项工作要形成共识,协同推进;要创新机制,加快推进;要务实高效,高质推进,不断提高合作质量层次,提升合作水平。
下一步,苏州市人社局将聚焦工伤职工期待诉求,持续深化与上海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工伤康复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深化与上海人社部门、康复机构三方的合作共建,拓展就医领域、丰富服务手段、深化信息融通,合力谱写“沪苏同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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