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5月18日
(公示期: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创富迈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等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公示期内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一、 四川创富迈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初审意见:不同意。技术工人电话核查存疑。
二、 四川省革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古建筑工程
初审意见:不同意。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技术负责人业绩存疑、技术工人电话核查存疑。
三、四川中灿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初审意见:不同意。无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料、房产证未上传完整、存疑、社保缴纳凭证未上传相关资料、主要人员未上传照片、无财务负责人资料、无中级职称人员、两名技工无法查询或不一致,技术负责人电话核查存疑。
四、四川蜀成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初审意见:不同意。未上传房产证原件。财务负责人无相关资料无照片。两名技工无法查询,法人核查不真实、技术负责人电话无法接通、技术工人电话核查存疑。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