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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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4日发表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投诉举报业务正常受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建议以“不见面、不跑路”投诉举报为主,投诉举报者可通过拨打“12333、24210678”电话,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8890000平台)或发函至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412室)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以电话、信函、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的,需要投诉人确认身份、投诉内容和提供有关材料的,投诉人可通过视频、微信、邮寄等方式进行。确实无法进行确认和提供的,投诉人可告之在疫情防控解除后确认和提供,或再次进行投诉,受理时效顺延。
编辑: 勾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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