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东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冬梅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用于社区全方面建设,本身是件好事。建立社区慈善基金,要依托市、区慈善会或慈善组织进行运营和监管。目前,我区慈善会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组织架构还没有完善,起不到监管职能。为满足街道、社区成立慈善基金的需求,民政局正在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尽快完善大东区慈善会组织架构,发挥慈善会的职能。同时采取政府购买具有慈善功能的社会组织,使其发挥慈善功能,促进“五社”联动,助力“两邻”发展。待区慈善会、慈善组织完善后,我们积极推动全区社区慈善基金的成立。
大东区民政局一直以来本着“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承担着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命,促进大东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代表对大东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