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关于达州市义诚水业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的批复
达州市义诚水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延续取水《申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取水点位于通川区凤北街道办事处(原北外镇)石龙溪四组左岸滩延续取用地下水。延续申请取水量为1.0万m3/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年6月25日至2027年6月24日。
二、加强对量水设施的管理和校核,确保计量准确,及时缴纳水资源税。
三、取得取水许可证后,请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通川区水务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四、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五、若不再取水情形时、你公司主动向原水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经批准予以注销。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