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泰州市高港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高港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高港区委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理念,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6个方面40个问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认真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落实。截至目前,区委整改方案中制定的138项措施已全部启动,方案中明确3月底前应完成的24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并提前完成17条整改措施,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4件,已立案3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1月4日下午省委巡视反馈后,1月5日上午区委随即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全体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最重要的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启动巡视整改工作,向全区传递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的鲜明态度和强烈信号。区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顾萍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孙宏建同志和区委副书记蒋向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分别牵头负责有关条线的整改工作。1月2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区委各常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为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其后,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部署会、推进会、督查会等,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坚决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对照省委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133条,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其后根据省委巡视办正式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最终确定了138条整改措施。区委书记顾萍同志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亲自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牵头区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各司其职,加强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落实。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责、主动作为,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有效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抓整改。各牵头区领导严格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对牵头负责的各相关巡视整改事项,逐一过堂、逐项评估、逐个督促,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督查会议10余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加强整改过程的管控和指导,精准把握巡视整改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下发简报通报3期,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职能,以力求实效为导向,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切实做到紧盯不放、一着不让,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自觉性不够强,区委对学习贯彻督促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上率下增强学习自觉性。召开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对江苏***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和省委书记娄勤俭调研泰州指示要求;组织区委中心组成员围绕《***谈治国理政》(一、二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特别是******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等,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0余篇;围绕******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编辑中心组学习资料2期。二是多层次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意见》,发放《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应知应会口袋书800余本。开展2018-2019年度全区党员干部冬训读书班活动,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邀请4位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作专题报告;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主题交流研讨;组织新时代“百姓名嘴”志愿宣讲队在胡庄镇宗林村、永安洲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理论宣讲。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冬训期间,重点对园区、镇街,尤其是村(社区)冬训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目前各园区、镇街采取集中学习、送学***等方式确保党员学习全覆盖;同时,以“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为抓手,将平台学习使用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途径,建立每日通报机制。目前,党员注册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工业立区、工业强区”不动摇,召开全区工业经济暨开放创新大会,对2019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部署。修订完善工业、开放、创新、人才等4个“十条”。进一步优化2019年度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目标考评,运用考核“指挥棒”作用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五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召开全区农村工作暨扶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三农”工作和扶贫工作。制定“农业十条”,形成征求意见稿,重点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创业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吸引和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持续放大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创新分类模式,整合环卫资源,合理整编环卫队伍,变多头管理为统一指挥;强化资金保障,今年以来,投入1.04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和添置环卫设备。在全市率先创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关于“‘一岗双责’认识存在偏差,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区委到镇街、村居存在递减弱化现象,一些单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立行立改。针对部分单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的情况,立即函告有关单位,要求迅速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强化***督查。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制定高港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共性清单,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制定个性清单。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对全区各地各部门2018年下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督查,并召开全区意识形态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将2018年下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上报市委。
(三)关于“主体责任缺失,政治警觉性不高,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迷信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区范围内印发《关于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开设专题讲座。举办党员干部读书班,邀请南京大学姜迎春教授作《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热点问题透视》专题讲座,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基层干部党性教育。深入推进村居干部队伍“雁阵培育计划”,定期开展村居干部“四季谈”,培养“一懂两爱”型基层干部队伍。2月22日,以“学条例、提能力、强基础、促振兴”为主题,举办区第六期村居干部“四季谈”,对加强村居干部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等方面进行专题部署培训。
(四)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单位组织的讲座讲坛未按照要求报备,意识形态工作在非公企业中存在虚化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新媒体和讲座讲坛管理。建立全区政务新媒体联席会议,开展培训及工作交流,规范政务微信运营和发布,定期通报清博指数排名情况,分析共性问题,针对性指出不足。“高港区审计局法治宣传”等微信公众号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每周至少更新一期内容。印发《关于对全区各类讲座讲坛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区内举办的各类讲座讲坛严格实行事前备案、现场监管、事后报告制度,对讲座讲坛讲授专家、内容等严格把关。二是做好教育系统和非公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对区委教育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研究部署全区2019年度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成立、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校园阵地建设,加强师生意识形态的教育和培训。强化非公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举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辅导培训。三是拓展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制订《高港区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1+8+N”(1个中心,8个所,N个站、点)的组织体系构架,选定的站点中包含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逸夏果园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完成选址、设计工作,永安洲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完成揭牌,其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等建设任务也在加紧推进。
(五)关于“政府性债务规模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融资举债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联合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精神,查实弄清违规集资底数,健全台账资料,督促各相关园区、镇街积极筹措资金,置换存量违规集资,并坚决杜绝新增违规融资,规范全区融资举债行为。截至目前,已经完成违规集资的清退。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债务化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制定并上报《高港区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得到省市认可。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意见》,节约资金统筹用于化解隐性债务。
(六)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港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平台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用发展的理念降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拟定了国企整合相关方案,待区委区政府讨论确定;同时,区国资办与行政审批局已经对相关办证资产做了前期的梳理对接。二是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分类,明确经营主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国有企业收支预决算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以收定支,编制年度收入计划及支出计划,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强化债务约束。目前,正在核实校对国有企业2019年收支预算。
(七)关于“1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摸排互助合作社详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全面摸排摸清各互助社主发起人背景、出资比例、社员清单、股金和互助金规模、互助金投放以及资产负债等情况。二是强化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日常监管。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监管“一办三组”,出台《高港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风险应急预案》《高港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工作实施方案》《高港区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转籍条件,规范转籍程序,推进转籍进程。落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研究合作社运营情况,研判合作社风险。全区列入省名单制管理的1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已有13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顺利完成转籍。严格要求各互助社按月报送监管报表,对合作社的运营情况进行动态了解。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组织14家合作社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指导合作社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标语。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所在镇街均制定了防止和应对挤兑风险“一社一策”应急预案,签订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和风险防控工作责任状。
(八)关于“民间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依法打击处置。结合2015年以来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形成研判报告3篇。依法处置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对相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严格按照法定审限办理,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起,其他在侦在审案件以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为目的,正在加大追踪及资金清退力度。1-3月份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网络P2P案件协查任务30件,核查投资人83人。二是加强风险摸排预警。形成了2019年机构存量清单,对7家风险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对市交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开展排查,高港暂未发现有相关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及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区内网站、论坛、微博等平台的监测和预警,排查出非法集资信息2条。对2个新注册企业开展商事注册登记联合会商,严把准入关,要求企业全部签订《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区2019年一季度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暨“法润港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三下乡”志愿服务、农民工学法等各类主题活动,重点针对中老年、拆迁户等群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50余场次,编印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推送短信1万余条。通过电视台、庭审直播网站等平台对今年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相关案件进行了网络直播和宣传报道,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氛围。
(九)关于“污染气体排放管控缺乏有效举措,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下发限期治理通知,完成11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治理方案汇总工作;针对重污染天气,组织各园区、镇街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今年1-2月份空气质量和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升,比去年同期增加1.7%。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开展节后复工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等防尘措施。加大餐饮油烟、夜间烧烤执法检查力度,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泰州市高港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目前城区所有露天烧烤摊点已全部入室经营。三是深化向环境污染宣战专项行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持续巩固向环境污染宣战已有成效。严格落实《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2019年实施方案》,全面分解市交任务,编制工作方案。
(十)关于“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南官河备用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建成10万立方米/天应急备用水源厂和2.4公里浑水管线,系统解决高港全区、海陵区城东片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部分地区、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约45万人口的应急供水问题。二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排定2019年全区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工程约15公里;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与白马镇污水管网衔接工程,今年泰州市计划实施污水厂由春晖路连接春兰路管网接海军大道,联通白马镇污水管网进入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已编制胡庄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目标,乡镇污水处理负荷率将逐步提高。三是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协助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完成水质自动站选址论证,就南官河水质自动站建设方案进行初步论证,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四是强化工业排污口管理。完成对宇马铝业、银杏织锦、茂尧、乐彩4家企业排污口整治;完成大泗集镇、江苏农牧技术学院等3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整改;完成白马镇、胡庄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手续补办;完成港城污水处理厂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110个排污口回头看工作。完成白马镇岱白、陆家污水处理站、永安东江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圩岸工业园排污口接管项目招投标。
(十一)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力度。加强部门与镇街的协同配合和督查检查,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关停口岸街道引江奶牛场、张冬明养猪场,许庄街道三山养猪场,永安洲镇施吉良养猪场4家养殖场。许庄街道唐文才羊场已清栏,街道正与养殖户协商关停事宜;王建明猪场已清栏,现已签订关停协议和承诺书,承诺不再进行养殖活动。大泗镇常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清栏。督促相关街道安排专人对3家已清栏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严防补栏现象发生。二是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畜污治理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在全区规模及非规模养殖场设立畜污治理监管责任公示牌,发挥网格化监管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督检查。加大畜禽粪污利用技术指导,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培训。
(十二)关于“多个经济薄弱村2017年村集体收入与‘阳光扶贫’监管平台显示的收入不相符,存在虚报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清账目。组织相关镇街对“阳光扶贫”监管平台8个经济薄弱村2017年收入明细进行逐一排查,完善收支凭证。对实际收入、脱贫认可的收入逐一排查比对。二是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对我区村(社区)财务管理进行规范,要求各村(社区)按照新出台的制度严格执行。目前各村(社区)正在整改落实中。
(十三)关于“参与扶贫工作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导致部分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少数不符合条件人员作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低保重病生活补助金发放有重复现象,42名建档立卡学生未享受教育资助”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核实整改42名建档立卡学生未享受教育资助问题。组织区扶贫、教育等部门对反馈的42名学生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其中有41名人员在市级建档立卡人员数据库中;同时将审核确认的41名建档立卡学生反馈至各校(园),目前各校(园)已全部完成2018年秋学期资助情况核实工作。二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对接。组织区农委、教育、住建、人社、民政等部门就信息比对和共享进行对接,明确区农委与教育局确保每学期进行一次信息系统比对,与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身份进行了比对确认,确保建档立卡人员对扶贫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强化相关单位联络员职能,组建联络员沟通交流群,及时交流共享建档立卡人员相关信息及有关扶贫政策信息,确保扶贫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信息的有效共享。目前,已完成全区建档立卡户相关数据的梳理,并通过“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完成了对55户建档立卡户的存疑比对。
(十四)关于“项目招引针对性不强,产业特色不够明显,与本地区确定的主导产业关联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项目招引针对性。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专题听取修订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已印发新修订的《高港区工业投资项目评估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共召开项目八评会议2次,上会项目7个,通过评估项目5个。二是明确招商方向。对各园区产业进行研究,并实地走访调研三大园区,了解园区基本情况,对已制定的全区主导产业树状图动态进行优化完善。结合市区考核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全区招商引资资源,拟定2019年招商活动计划,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吉林大学汽车动力传动研究院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吉林大学汽车动力传动研究院与Horiba签订合作协议;启动纯电卡丁车、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检测、联合汽车电子CVT液压系统等项目的实施进程。推进中科爱码信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斯伯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启才智能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加快实施产业化项目,同时加快招引与智能制造相关联的产业化项目。
(十五)关于“大多数企业运行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加强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困难和企业家想法,确保“工业十条”的修订更加精准,新修订的《工业十条》已于3月26日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印发。二是强化奖励激励,引导企业加快创新。贯彻落实省科技工作会议和市科技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兑现落实“省科技创新40条”和“市科技创新80条”政策,现已组织全区企业兑现2018年度“创新十条”奖励政策,兑现金额近1000万元。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创新10条”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营造一个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三是强化调查研究,提高精准施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在民营经济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2019年高港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需求。下一步,将对企业反馈的个性问题进行汇总、分类,交具体职能部门或园区、镇街,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质性帮助。已草拟《高港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并广泛征求意见。
(十六)关于“服务业占比过小”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存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市服务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前,集装箱码头二期、三期及配套设施项目、泰州港综合物流园等2个项目纳入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吉林大学汽车动力研究院、百世快递、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泰州智能制造研究院、华创电子信息产业园、泰州港综合物流园、高新区创业大厦等6个项目纳入市服务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二是强化服务业项目招引。围绕总部经济、高端商贸、创业创新开发、科技服务平台、旅游业、仓储物流、现代金融、检验检测认证、高端养老、教育培训服务等十大领域,完成2019年服务业推进活动计划和招商指南初稿编制,力争招引落地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三是调优服务业指标考核权重。采取综合考核与个性化考核相结合,主要从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税收收入、服务业产业投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亿元项目、新招引项目等方面完成服务业考核指标的初步修订。
(十七)关于“两家船舶企业和两家海事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违规占用长江岸线。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不高,4家船舶公司占用岸线3.14公里,亩均税收不到5万元。已建成的危化品专用码头和化工储罐对长江水体安全构成重大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治非法占用长江岸线行为。拆除取缔东风船舶,并复绿到位;制定《兴港船厂拆除取缔工作步骤》,并完成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两家海事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码头的防洪评估报告已经市水利局初审,目前正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防洪评估报告进行完善。配合市级部门编制沿江一张图(含高港),已向市长江办反馈长江沿线拟退出项目清单的修改意见。二是加强企业监管。区有关部门联合所属镇街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和检查督查行动,告知企业安全生产应尽的义务,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建立“一企一管”,加大高永化工集中区污水收集力度,确保污水不排入河道,全面提升河水水质。三是推进船舶企业转型升级。制定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办法,联合江苏科技大学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就“高效绿色半V型化学品船舶”关键技术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并就该项目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深化与盐田港的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现已与盐田港签订了全面深化合作协议。
(十八)关于“规划引领意识不强,城乡建设缺乏总体规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高港区城市发展规划研究》《城市总体规划高港分区大纲》编制,紧扣城乡统筹、多规融合等新理念、新要求,做好城乡规划、土地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的衔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的相关要求,整合区域空间布局。《高港区城市发展规划研究》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高港分区大纲》方案已经形成并已按时上报《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区规委会,专题研究了《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城市总体规划高港分区大纲》规划编制问题,审查《高港区充电桩规划(2018-2035)》方案。
(十九)关于“城区功能不够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足,城乡之间发展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今年1月份,市委提出高港区、高新区、高铁新城“三高融合”发展布局,为顺应当前发展形势,我区及时对原有规划布局进行了调整,因此原定的整改措施也相应调整。今年以来,区委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城市南进、向江而建,依托高铁、优势后造”,更大力度推进“三高”融合精神要求,系统谋划城市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已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已统筹布局环溪学校、刁铺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功能水平进一步完善。二是完善城区功能。紧跟城市建设发展变化,在调研城市总体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镇街、园区控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刁铺街区控规修编方案设计。目前,刁铺街区控规修编已通过专家论证。继续推进“一路一景”工程,加快推动凤栖湖公园、柴墟河南侧滨河公园等项目建设。目前,凤栖湖公园正在细化施工方案并在办理规划手续;柴墟河南侧滨河公园项目进入拆迁扫尾阶段。三是加强重点整治。以“城市双修”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后街背巷、黑臭水体等整治工作,目前已编制2019年高港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其中,老旧小区、后街背巷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小刘港截污纳管已进场施工。四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大东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按计划实施白马、大泗、胡庄等东部乡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并开展农村危房情况摸排。
(二十)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力度。完成一季度新增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任务分解。截至2月底,新增就业2386人,技能培训119人,创业培训148人。运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现场咨询等方式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动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大奖补力度。按照《高港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奖补办法》,对重点产业及业态、造林绿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等9个方面进行奖补,已完成2018年度涉农奖补项目核实工作。召开涉农奖补政策修订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优化涉农奖补政策,使奖补政策更加科学精准。抓好社会救助“1+14”系列文件落实,完成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慰问及1-2月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两项补助等资金的发放。三是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2018-2019年立项实施10个现代农业产业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1175万元。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专门工作班子。四是做好年度数据监测分析。对高港区2018年住户调查居民收入进行深入研究,撰写了《2018年高港区居民收入情况分析》。召开住户调查部门联席会,全面搜集增收因素。邀请泰州调查队领导对全区住户调查专业人员和辅助调查员进行培训。
(二十一)关于“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达标率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B、C级校舍、学前教育B、C级园舍开展排查,研究制定C级房屋消险方案。截止到3月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C级校舍占比26.6%,学前教育C级园舍占比27.2%。加快许庄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做好环溪小学、高新初级中学异地新建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许庄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楼、行政楼、教学楼封顶,五届区委第51次常委会审核通过环溪小学、环溪初中(高新初中)项目。二是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紧扣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制定高港区2018-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进度规划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定期开展建设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推动环溪初中前期建设准备工作,目标指向化解高港实验学校大规模、大班额问题,进一步提升2所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达成度。三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柴墟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已经区委常委会审核通过,水岸景城幼儿园已完成部分装修,届时将增加180个学位。
(二十二)关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医疗卫生人才缺口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市三院门急诊楼建设主体工程已封顶,进入装修阶段。完成刁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新建项目施工图电子版设计、送审,已完成稳评、能评报告编制、报批工作,环评正处于公示阶段,可研报告已编制。初步完成许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新建项目设计方案。胡庄卫生院正在进行改造前各项准备工作。重新核定5家医疗机构的编制床位数,现全区核定的编制床位数已经达到1195张,每千人床位数达到4.7。二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今年3月份,分别赴安徽合肥、中国医科大、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开展招聘活动,并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2019年毕业生公益招聘会。针对乡村医生缺口大问题,按计划逐步实施医学生定向培养计划,目前已向省卫健委上报了20名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将统筹安排到镇、村医疗机构岗位。
(二十三)关于“讨论干部任免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依托全区“固定学习日”平台载体,将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2月份“固定学习日”学习内容,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组织专人督查。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讨论干部任免回避制度,2019年2月份在区委常委会讨论机构改革干部调整时,坚持涉及与会干部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进行了回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须事先请示和报告的事项均提前出具专题请示和报告,在机构改革干部调整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确保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不漏。认真做好常委会会议记录,确保落实回避制度的相关会议记录准确、完整、规范。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对全区各部门、单位中层干部任免程序进行“回头看”,对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要求予以纠正,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二十四)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屡禁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并在2月份机构改革干部调整时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保证预审不通过不上会。二是进一步抓好清理消化。摸排梳理全区违规设置的机构和超配人员,并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目前,已结合机构改革干部调整,完成5名同志的清理消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沟通对接。就泰州港核心港区管理体制进行调研,制定了调整的初步方案,并与市委编办进行了沟通对接。
(二十五)关于“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专门印发《关于做好梯次化干部储备人选信息库初步人选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梯次化干部储备人选信息库建立工作,经过科室梳理、部门推荐、资格审查、综合分析研判等程序,最终确定涵盖5类256人次的梯次化干部储备信息库,同时建立竞争机制、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让年轻干部储备动起来。二是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分两个批次,对主要负责人新调整、主要负责人即将到龄、副职调整幅度较大、年龄结构老化、机构改革撤并等5类36个区管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中调研式考察,并结合调研式考察开展无任用推荐,了解掌握一批近期可提拔任用的年轻干部名单。认真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目前第一批21家单位已结合班子配备的结构性要求在最近一次的干部调整中部分调整到位。三是统筹推进培养措施。继续抓好年轻干部“青优微力量”活动的组织实施,思考谋划“青优微+”系列活动深化方向,不断扩大参与覆盖面,增强活动针对性。目前,已按照序时进度,开展“青优微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定2019年高港区“年轻公务员成长计划”培养活动安排,组织开展2016-2018级“公务员成长计划”培训班班委竞选。发布专门人才招聘简章,对报名人员个人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向金融、贸易、规划建设、港口管理等方面倾斜。
(二十六)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档案中的入党材料、学历证书和聘用材料涉嫌造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有关干部人事档案整改。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或认定不准确的,严格审核口径,细致审核过程,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制作《干部人事档案专项任免审核表》,对存疑或认定不准确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并存入个人干部档案;对部分领导干部档案整理不规范或目录更新不及时、记载错误的,已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标准规范化整理更新到位;对涉嫌造假的个别干部档案,已责成责任部门对当事人学历、入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等重要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已形成初步调查报告。二是开展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我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目前已拟定开展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的方案。三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档案管理流程,与此同时加强档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结合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现状,拟定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方案。
(二十七)关于“编外用工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备案管理。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前期,按照“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园区、镇街编制总额、区划面积、人口规模、经济总量、产业特色等因素,分别核定其编外用工员额,确保只减不增。建立编外人员实名信息库,对人员的变动情况实行备案管理。二是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暂行办法》,规范员额使用、岗位设置、日常管理、薪酬待遇等。
(二十八)关于“区委少数班子成员对组织生活不够重视,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两年以来未在所在支部讲过党课”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年度规划备案。区委常委所在党支部制定2019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员创争规划,将区委常委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计划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讲党课时间、主题等。目前,区委常委所在党支部年度支部活动计划已全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是严格落实月度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区委常委所在党支部每月报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报告单》,各常委均按要求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常态督查检查。结合2月份“四单”管理“月月清”,对各园区、镇街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落实到位的及时提醒,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所在支部在年度计划中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主题、内容。各园区、镇街、机关支部已经制定计划,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内容。
(二十九)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深化“党员闪光?红领行动”“月晒季评年考”活动,指导各领域党组织认真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先后印发《组织制定2019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年度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区委组织部关于高质量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组织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全面推行园区、镇街、部门党组织书记直接联系支部制度。园区、镇街党(工)委委员直接联系1-2个支部,区属党组织书记直接联系2-3个支部,建立联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落实,全区26位党(工)委书记、74位党(工)委委员共挂钩联系207个党支部。三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由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提前对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进行把关,准备不充分、不到位的不开会。会前及时发函对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进行提醒,确保民主生活会“辣味”十足,不“避重就轻”。四是专项整改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排查2016年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对执行标准不到位、交纳不及时的进行整改;对不足额、未交纳的相关党员开展谈话提醒,明确标准,督促全额按时补交到位。对全区近三年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区累计补交党费9.61万元。
(三十)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比较薄弱,少数村委干部缺乏民主法治意识,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补齐城市党建工作短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缔造城市“区域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指导城市社区党组织对驻区所有组织和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统筹区级机关部门(单位)与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待区机构改革结束后实施到位。对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委员进行调整补充,目前全区共调整8名街道大工委委员、6名社区大党委委员。及时指导召开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整合区域资源,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目前3个街道9个城市社区均已召开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发挥“两新”党建“三员”队伍作用,加大商圈市场党建指导力度,推动提升“两个覆盖”工作质量。二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各地3月上旬普遍开展一轮专题学习,不断提升村居干部党性意识,建强战斗堡垒。春节前,组织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突出重点内容,严格方法步骤,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2月22日,以“学《条例》、提能力、强基础、促振兴”为主题,举办区第六期村居干部“四季谈”,对加强村居干部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等方面进行专题部署培训。深化村级财务管理及业务核算第三方代理,区民政局每季度督查一次,1月对去年四季度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等情况进行督查。1月底,区司法局在白马镇举办“大江讲堂?周末法治报告会”,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提升村(社区)干部民主意识、法治意识。
(三十一)关于“区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大,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每年向泰州市委述职,报告高港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带头推行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编制发放《工作手册》,实时记载、全程留痕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坚持系统思维,持续用力谋篇布局。注重顶层设计,通过召开区纪委五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听取纪委监委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召开高港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会议,听取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4个部门的工作报告,研究部署2019年全区党建工作。三是坚持从严从实,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清单化+项目化+痕迹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以“三张清单”定责、“记实留痕”督责、“一案双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有力落实,2018年,共实施问责37起,涉及党组织10个、党员干部28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住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用好省市委履责记实平台,督促“一把手”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召开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述职点评会,听取各园区、镇街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三十二)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涉及的具体人具体事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中反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已立案1人。同时,结合中央纪委《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要求,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印发专项检查通知,排查全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二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对前期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回头看”,下发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典型问题通报各1期。三是加强“一岗双责”日常督查。年初,对我区2018年度“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近期,制定了派驻机构“一岗双责”专项检查方案以及对各镇街“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方案,并按照相关方案进行了督查检查。区委巡察办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将被巡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区委第七轮巡察的重要内容。
(三十三)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查处问责,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力度相对较弱,纪检力量配备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点带面开展专项行动。制定违规出借国有资金专项整治方案,对省委巡视移交的违规出借资金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已立案3人,另有1件正在调查中;对其他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问题线索组织全面排查,已立案2人,并督促职能部门规范资金出借审批程序,坚决为“一化三清”专项督查提供纪律保障。二是多措并举夯实派驻监督。区纪委监委制定各派驻机构“微论坛”计划表,按计划实施“微论坛”活动,并以《高港派驻》期刊为载体,宣传各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方面的特色做法。目前,正在修订完善派驻机构2019年工作考核方案,完善派驻机构考评体系,细化案件查办工作考核要点,明确“零办案”问责机制,将“微论坛”纳入考评体系中。三是统筹谋划充实纪检监察力量。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配备不足问题,明确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做好用人计划的沟通对接,统筹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及巡察机构力量配备,目前区纪委监委已拟定《纪检监察系统及巡察机构用人需求计划表》。
(三十四)关于“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问题线索分办流程。制定了问题线索评估分办和处置监管暂行办法,通过集中会商、集中交办、督办催办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线索办理流程,推动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成效。目前,区委第六轮巡察共移送问题线索23条,其中1条已立查立改,其余22条已快速分流。二是聚焦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了教育、医疗、环保、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医疗领域已立案2件2人,征地拆迁领域已立案1件1人。开展脱贫情况调研督查活动,深入核查2018年度我区经济薄弱村、脱贫低收入户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平台预警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以来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严肃查处巡视反馈中涉及基层“微腐败”问题,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监察员办公室加强日常监督,先后函询5人,立案1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三是深化纪委基层行活动。制定下发了《深化“纪委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对“纪委基层行”驻村联络员及助理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明确3月份“纪委基层行”驻村联络工作主题的通知》,明确将“纪委基层行”驻村联络月度工作主题确定为《监察法》宣传;同时,结合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制作《派出监察》宣传手册,组织驻村联络员和助理联络员到村居开展主题宣讲。
(三十五)关于“一些单位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商务接待存在铺张浪费和违规用酒用烟问题,有的单位违规用专项资金购买公务用车”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盯重要节点。区纪委监委重点关注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行动,联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机关事务局等职能部门,对发放津补贴、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与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1期。二是聚焦关键领域。对公车使用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机关事务局全面梳理排查全区公务用车情况,并规范公车购置流程。针对巡视反馈中提及使用专项经费购置公务用车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启动初核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已立案1件1人。三是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专职联络员103人进行业务培训,发放工资福利文件选编、业务培训讲义、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的相关文件规定。
(三十六)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进一步深化专责监督的意见》,制定了我区《关于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进一步深化专责监督的实施意见》,总结并分析了前期查处的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落实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月报告制度。二是突出以案释纪。以“高港纪检”微信公众号、高港廉政网为载体,发布了高港区口岸街道招投标管理科科长贾文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案件通报,及时转载了中纪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的“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典型问题。同时,下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1期。三是大力宣传好干部典型。评选2018年度“骏马奖”10个,褒奖并广泛宣传深化改革勇争先、推动发展走在前、狠抓落实行动快的单位和个人。
(三十七)关于“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制定《高港区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清退违规集资、清理对外担保、清收出借资金专项督导工作方案》,成立四个督查组,对清理对外担保、清收出借资金的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加快出借资金清收。成立债务领导小组,全力清收出借资金。建立清收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出借资金清收进展会。三是清理整顿对外担保行为。各责任单位已经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反担保措施,切实降低担保风险。督促驻区银行机构贯彻落实“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的要求,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四是严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违规出借国有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目前已立案5人,其中留置2人。
(三十八)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责成相关街道对巡视反馈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责成相关单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履约保证金提前退还利息,近期将缴纳到位,并开具正式***。组织“四好农村路”项目责任镇街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及超前支付工程款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2016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进行检查,该项目履约保证金已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并出具情况说明。督促属地镇街对21个村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督查、审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拟定《2019年高港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近两年来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全面排查,督促各园区、镇街实行自检自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三十九)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违规招投标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问题整改。责成相关街道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制定出台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审查。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编制完善《高港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保证招投标活动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对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初步整理汇编,待培训计划方案确定后,将邀请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专家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普及建设领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四十)关于“部分问题未能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梳理上一轮巡视整改中应出台而未出台的相关制度,逐条分析原因。经查,2项制度由于泰州市已出台相关制度,我区遵照执行,故未单独出台;1项制度因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撤销,故未按原计划出台相关文件;1项为文件表述发生变化、1项为部门出台文件,均未统计在内;1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台的制度,主要是整改重视不够、推动工作不力,在本轮巡视整改中认真汲取教训,严肃整改落实,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巡视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3月26日,区委开展第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对不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情况、干部档案材料造假、干扰巡视巡察等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批评教育2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予以处置,已立案2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31人,提醒谈话1人。三是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效能投诉件办理力度,与往年比,2018年度效能投诉数量实现了首次下降。2019年1-2月份,共受理效能投诉件17件,其中市交投诉10件,区内投诉7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快速有效解决。强化成果运用,对重视程度不高、解决不及时、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律纳入区级“蜗牛奖”评选范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下一步,高港区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逐个攻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加快“四个高港”建设,奋力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从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确保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全到位、真到位。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坚持面上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坚持逐项推进与常态监督相结合。强化部门间联合作战、一体整改的意识,确保巡视整改无缝对接、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按照建章立制的要求突出常态长效。在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排查相关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不反弹、不复发,经得起“回头看”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160146,邮政信箱:泰州市高港区金港北路1号(人武部大楼)418,电子邮箱:ggqwxcb@163.com。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