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公告
根据《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防止人群聚集交叉传染,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历年婚姻登记数据,春节上班后将是婚姻登记的高峰期,建议婚姻登记服务对象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错开办理高峰。如确需办理婚姻登记的,请先进行电话咨询、预约,由婚姻登记机关合理安排,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登记业务,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登记安排。
2、婚姻登记服务对象进入登记大厅必须佩戴口罩,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的问询和体温检测。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相关人员,婚姻登记机关将暂停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大厅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婚姻登记工作的当事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本公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致电高港区婚姻登记处进行咨询,高港区婚姻登记处将从2020年2月3日起接受电话预约登记(限工作日),咨询和预约电话:0523-86960235。
感谢大家支持和理解,祝大家新年快乐!平安健康!
泰州市高港区民政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