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泰高政发【2017】94号) | 督促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督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 办公室(应急办) | 成旭 |
对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 《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泰高政发【2017】94号) | 对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和行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 | 疾病预防控制科 | 王军 |
对医疗卫生单位放射卫生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 | 卫生监督所 | 张树华 | ||
对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 《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泰高政发【2017】94号) | 对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购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和隐患整改落实的督查,规范管理; | 办公室(应急办) | 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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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毒麻药品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规范管理; | 医政医管科 | 张树华 | ||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 | 《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泰高政发【2017】94号) | 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 办公室(应急办) | 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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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实施医疗救护及防疫处理 | 医政医管科 疾病预防控制科 | 张树华 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