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无小金库公开承诺公示工作全面完成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兴政发〔2018〕153号)文件精神,我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无“小金库”公开承诺工作在二月中旬全面结束。
全市共有55个一级部门单位、2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参加无“小金库”公开承诺公示工作。各单位均按文件要求围绕资产、票据、现金、账户、财务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在信息公开栏予以公示7天,拍照留存后报市财政局备案。隶属乡镇(街道、开发区)管理的单位报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局备案,市直单位所属下级单位、独立二级机构等承诺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次无“小金库”公开承诺公示工作在全市实行了全覆盖,未发现有单位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现象,进一步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3:01: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