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阳市统计局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家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2018年9月***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2018年4月16日,海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海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海政办字〔2018〕23号),成立了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和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海阳市“三调”工作随即全面展开。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完成了基础调查成果上报,并通过了国家验收;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完成了时点更新调查成果上报,并通过了国家验收;2021年8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公布“三调”主要数据成果;2021年8月31日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整体通过烟台市(市级)验收;2021年10月28日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整体通过省级验收。
海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历经三年多的时间,总计投入技术人员80余人,外业调查人员200余人,台式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300余台,勾绘图斑230493个,外业实地拍摄图斑92893个,共计891232张照片。在调查期间的各个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阶段的调查任务,形成了翔实、准确的海阳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814.49公顷(92.72万亩)。其中,水田67.01公顷(0.1万亩),面积较少,占耕地总面积的0.11%,主要分布于龙山街道西沽头村附近;水浇地11630.33公顷(17.4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8.81%,多分布于南部地势平缓、水源充足的地区;旱地50117.15公顷(75.1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1.08%,在各街道、乡镇均有分布。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226.61公顷(25.8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8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4***.05公顷(29.2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4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061.01公顷(33.0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5.6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052.95公顷(4.5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9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87公顷(0.0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01%。
(二)种植园用地32855.70公顷(49.28万亩)。其中,果园31995.84公顷(47.99万亩),占种植园用地总面积的97.38%;茶园112.39公顷(0.17万亩),占种植园用地总面积的0.34%;其它园地747.47公顷(1.12万亩),占种植园用地总面积的2.28%。
(三)林地36270.50公顷(54.4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0054.45公顷(30.08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5.29%;竹林地57.94公顷(0.09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0.16%;灌木林地3177.29公顷(4.77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8.76%;其他林地12980.82公顷(19.47万亩),占林地35.79%。
(四)草地3543.48公顷(5.32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4465.91公顷(6.70万亩)。其中,沿海滩涂4465.59公顷(6.70万亩),占湿地总面积的99.99%;内陆滩涂0.3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0.0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658.85公顷(29.4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8***.71公顷(8.80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29.83%;建制镇用地2062.96公顷(3.10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10.49%;村庄用地9526.31公顷(14.29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48.47%;采矿用地1535.57公顷(2.30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7.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69.30公顷(1.00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3.40%。
(七)交通运输用地4635.05公顷(6.9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10.34公顷(0.16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2.38%;公路用地1493.26公顷(2.24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32.22%;农村道路用地2819.***公顷(4.23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60.83%;港口码头用地211.81公顷(0.32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4.5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261.48公顷(22.8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294.49公顷(4.94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1.59%;水库水面15***.69公顷(2.35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0.25%;坑塘水面8867.45公顷(13.3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58.10%;沟渠1274.85公顷(1.91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8.36%;水工建筑用地260.00公顷(0.39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70%。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自然资源系统的第一张工作底图,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既艰苦又细致的一项系统工程。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持集约节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约用地的模式。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