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隆均鑫奥能光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邮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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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隆均鑫机械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佛山市隆均鑫机械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红岗居委会金斗工业大道北10号之一A |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的加工生产,原项目已取得环保审批,现拟搬迁至新址,新址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并增加部分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 |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附近内河涌。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和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以无组织排放。 落实各项减振隔声措施,营运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声屏障效应,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其中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处理,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罐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 |
广东顺德奥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广东顺德奥能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社区顺园北路2号一至三层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经营面积约5816.52平方米,主要从事铝材外壳手电筒、塑料外壳手电筒。 |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五沙污水处理厂,实验设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抛光和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个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移印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个24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熔接及吸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电烙铁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排放。 落实各项减振隔声措施,营运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声屏障效应,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其中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次品、废包装物、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电子组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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