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和《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通知》及《顺德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开展深入持久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各居(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即:督查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与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实现“三个100%”,即:镇对居(村)的督查率达到100%,居(村)对辖区企业检查率达100%,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率达到100%。 二、督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此次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全镇综合督查行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居(村)、单位相应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督查的内容 1、督查各居(村)、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定期召开两委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三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情况;四是居(村)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五是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居(村)预算,保证投入使用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 2、督查各居(村)、有关部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并在汛期来临之前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情况。 3、督查各居(村)、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二是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建档制度的通知》(粤安〔2008〕4号)情况;三是本辖区、本部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督查各居(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标准等情况,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由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 2、道路交通专项督查:由公安交警中队与交管站分别组织实施。交警中队重点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规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等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路面监控,查处机动车(含拖拉机)超速、超载、不按线路行驶、无牌无证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查处路面危险货物违规转卸装载行为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管站重点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 3、水上交通专项督查:由海事部门和交管站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砂石运输船、施工船专项整治情况;并对“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督查船舶安全设备配备情况;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城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情况等。 4、建筑施工、燃气行业专项督查:由建管站、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督查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园、开发区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外省或本省跨地区经营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安全防范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结合顺德区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查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5、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 6、涉爆安全专项督查:由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治安部门重点督查涉爆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涉爆重点人员监控情况,涉爆可疑场所排查情况,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燃放安全监管情况,非法爆炸物品收缴以及销毁情况等。 7、水利专项督查:由水利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水利等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重点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 8、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各居(村)、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区质监局开展实施。重点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索道缆车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9、旅游安全、加油站安全、电力安全专项督查:旅游安全、加油站安全由经济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旅游景区(景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督查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经营单位防火、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等情况。电力安全由经济办和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重点督查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等。 10、环保安全专项督查:由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处置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11、学校安全专项督查:由教育组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12、医院安全专项督查:由宣教文卫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上述部门以及宣传、文体、工商、气象、劳动、公资办、国土所、农业、民政等部门,均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按照镇“百日行动”方案,制订部门或居(村)“百日行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方案请于5月22日前报镇安委办。 三、督查方法 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督查的居(村)或有关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二是深入实际,现场督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工作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员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执法,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上报镇安委办,加以推广。六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适时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由吴蔚副镇长任组长,其他安委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镇安委办负责协调工作开展。各居(村)、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全力抓好此项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着重督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辖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又要全面发动,周密安排,将督查工作逐级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居(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存在严重问题及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五、时间安排 (一)“百日行动”时间是5月至8月初,镇政府将组成5个综合督查组分对居(村)、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对居(村)、有关单位督查的时间不少于半天,至少要督查2-3家重点企业(具体督查时间及督查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居(村)、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组织专项督查组在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督查行动,督查内容各自制订并组织实施。 (三)6月23日前,各居(村)、各相关部门要对开展“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送镇安委办,由安委办汇总后上报区安委办和镇政府。 联系人:罗俭朝(镇安委办),电话:25386979,传真:25386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