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佛山市民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0月15日上午,北滘镇召开加快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工作会议,要求村居及企业积极宣传推广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工作。据了解,这次的失业补助金是失业保险金的补充,符合条件的佛山市民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近日,佛山市人社局发布通知,从2020年3月至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都可向佛山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领取多少的补助金呢?在佛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在15日上午,北滘镇组织各村居以及镇内主要企业的负责人召开加快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工作会议,要求村居及企业积极宣传推广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工作。北滘镇公共服务办主任谢敏:“企业那边,回去后要宣传,一个是要摸清企业本身现在新招进来的员工有没有符合条件的,第二是三月份辞职以后你有员工的电话或者微信的,第一时间把这个政策宣传出去。”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2020年3月至本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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