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井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833-3713337(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新兴街12号
邮政编码:613100
项目名称:井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大楼建设项目
基本情况:本项目净用地面积:3442.81m2。总建筑面积3741.05m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678.18m2,疾控中心检验大楼建筑面积:3500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m2,垃圾暂存间建筑面积48.00m2,建筑密度为23.61%,容积率1.07。配套建设1座埋地式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40m2。
建设地点: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建设路水亭巷35号(疾控中心现有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井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2年5月1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
该《报告表》经建设单位审核真实、可靠,所述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同意全文公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井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大楼(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