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实实名登记网吧被罚5000
近日,一网吧不落实上网实名登记措施,违规使用临时卡,被警方查处,并依法对其做出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8月2日,为加强对辖区网吧的管理,顺德大良派出所治安中队对辖区各网吧进行了检查,发现位于大良华盖路附近某网吧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对上网人员的身份没有进行核实登记。随后,派出所将情况报告给区局网监大队,并联同网监大队对该网吧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组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前往网吧的前台控制前台工作人员,检查网吧有否违规使用临时卡;一组到网吧内检查每个上网人员有否持有效证件上网。
经过检查发现,民警发现该网吧违规使用30多张临时卡,其中两名上网人员没有持有效证件上网。随后,派出所将网吧负责人、当值工作人员及两名无证上网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经审查,该网吧管理人员对不落实上网实名登记措施,允许无证人员上网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大良派出所治安中队负责人表示,7月份以来,警方强化了对辖区网吧的监督管理,如发现网吧存在无证上网、冒用他人证件登记、口头报假证件号码、一证多人使用、提供公共身份证等逃避实名登记的情况的,将给予严厉处罚。
链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