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职能部门上街讲解政策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根据有关规定,从12月1日起,佛山五区中心城区将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昨日上午,均安交警中队联同工商分局到销售电动车的商铺派发宣传单张,传达相关政策精神,使市民群众理解禁“电”行动,引导其正确消费。 据了解,符合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需符合4个条件,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电压不大于48V和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将会按照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车主需具有驾驶证并购买相关保险,电动自行车上需悬挂号牌。 均安镇交警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大力宣传,使群众能够正确认识电动自行车的概念,了解到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也起到督促作用。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2:21: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