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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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4批 2017年 8 月1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8 月17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201708 10010 | 南充市南部县桂博路桂博豪庭小区1楼餐饮店铺油烟扰民,污水横流、餐厨垃圾乱堆。 | 南充市 | 油烟,水,垃圾 | 桂博豪庭小区共有11家餐饮店,其中9家餐饮店均不同程度存在无照经营、油烟污染、冲洗废水无序排放、餐厨垃圾桶摆放位置不当等问题。 | 是 | 该案件由县委常委王洪波负责督导,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园林局、蜀北街道办配合,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目前,9家餐饮店已落实整改措施;县城管执法部门已经开展立案调查,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了业主大会,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餐厨垃圾桶乱摆、绿化带垃圾等问题全部清除完毕,并设立了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桶。 县城管执法局对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处理。 | 县城管执法局对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处理。 | ||||||
2 | 201708 10023 | 南充市营山县北门河、南门河有水体污染情况 | 南充市 | 水 | 营山河县城段,人们习惯称为北门河,长6.4千米。南门河系营山河右岸一级支流,全长5.2千米,在营二中背后汇入营山河。经调查,造成南北两河水体污染,主要有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营山县是严重缺水县,年平均降水量为1068mm,境内无大江大河。县城23.6万人生活用水和途经所有乡镇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全靠一个中型水库——幸福水库保障。营山河最宽河床50米、最窄河床10米、平均河床宽23米,集雨面小、集雨量少,河道原水不足,只有汛期才能形成一定的流量。目前,河道基本无流水、水生态自净能力十分脆弱。二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城市规划建设不科学,实施了南门河部分河段盖河工程,绝大部分河段两侧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或河道。三是营山河沿线在2017年以前有部分畜禽养殖场,有时有排污到河道的现象,再加上北门河途径县城老城区在治理过程中污水管道收集不彻底,沿岸部分截污口未接入污水处理管网,与雨水混合排入河道。四是营山县城污水处理厂2012年6月建成运营,建成官网15公里,日处理能力仅1.6万吨,处理能力不足。这些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 是 | 针对中省市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下列措施,强力抓整改: 1.积极实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截止8月13日,完成营山河沿线回龙、丰产等8个乡镇和绥安街道办辖区内54家畜禽养殖场(合作社)、专业户关闭,关停面积43814平方米、处理畜禽66945头(只)。 2.加快实施北门河综合整治第四期及南门河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北门河综合整治第四期工程中,白塔公园至观音桥河段综合整治已进入扫尾工程,垮拱桥至永兴桥等河段的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测量、方案拟定等前期工作;南门河综合治理工程中,临南门河6个社区的14个老旧院落综合改造治理工程已完成;新建堤防工程2.966千米已完成工程量的95%以上,河道清淤4065米,已完成70%以上。 3.抓紧编制营山县南北两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积极向中省争取项目投入综合治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主要实施老城区老旧管网改造、河道直排截污干管安装、雨污分流改造、河道生态修复等项目,彻底整治南北两河黑 臭水体。 4.全面推行河长制。南北两河地处绥安街道办辖区内,目前,绥安街道办落实乡镇级、社区河(段)长16名,制作河长制公示牌24个全部安装到位。自2017年5月8日以来,共出动3580余人次对南北两河11.6公里河道进行了巡查,组织清扫人员1960余次,打捞队150余人次,全力保护营山河生态环境。 下步治理方案及措施: 1.投资4100万元,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8年竣工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刘兴国。 2.2017年9月底前,投资3500万元,开工建设南门河及走马岭河沿线的3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2018年6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招标工作。责任单位:县两河办。责任人:黄长春。 3.投资400万元,加快清水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2018年6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清水乡人民政府、县代建办。责任人:侯震、蒋清。 4.投资2300万元,启动观音桥至污水处理厂河段的综合整治项目,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建设任务。 5.做好跨拱桥至永兴桥河段、走马岭河上游(一环路至铁路桥段)的测量、规划、设计、预算、财评等前期工作,2018年初完成项目招标并启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两河办。责任人:蔡斌、黄长春。 6.投资2600万元,启动营山河白鹤桥下游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2018年初完成工程招标并启动建设。责任单位: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刘兴国。 7.对北门河跨拱桥至大平桥河段的14处雨污混合排口进行整治,实施时间2017 年9月-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两河办。责任人:蔡斌、黄长春。 8.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争取中省项目投入和采用PPP模式进行南门河综合 整治,通过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将有效解决南门河黑臭水体问题。 | 无 | ||||||
3 | 201708 10088 | 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一安置区(紧挨五星花园)内有一沟渠污染严重。 | 南充市 | 水 | 该沟渠位于仪陇县城新政镇人民东路与董家桥交接点处(董家桥跃进安置小区旁),该沟渠长近百米。由于城市道路建设,县城建设指挥部在拆除人民东路旧房施工过程中,部分被拆房屋废渣掉入沟渠造成堵塞,导致跃进安置区群众生活用水和雨水排入该沟渠无法畅通排出,沟渠内淤积的死水臭味较重,严重影响周边小区群众的生活。 | 是 | 该信访事项由副县长陈智为包案县级领导,县水务局为牵头责任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疏通沟渠。县水务局已组织人员对沟渠内建筑废弃物进行清除,对沟渠进行清淤疏通、加固,安装双排260米、管径400毫米的双壁玻纹管,分别接入两端的市政管网,将雨污水收集排入市政管网,确保污水能顺利排出,本项工作已完工。 二是彻底整改措施。我县已将该段沟渠纳入五星花园至幸福路箱涵建设规划,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城建设指挥部加快该项目的建设速度,目前该项目正在财政评审,即将招标,10月初启动建设,12月全面完工,完工后将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收纳进城市排污管网。 | 对该区域房屋拆除工作负责人予以书面诫勉3个月处理,对承接该区域房屋拆除工作川北平安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清退出仪陇市场不予执业、没收企业履约保证金5万元的处罚。 | ||||||
4 | 201708 10093 | 南充市阆中市商贸街中段有一垃圾中转站,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早上噪音巨大,希望搬迁该中转站 | 南充市 | 垃圾 | 经查,①反映垃圾中转站污水横流,情况不属实。2016年该站通过升级改造,由地坑式箱体垃圾压缩设备,改为新式箱体垃圾压缩设备,所有垃圾产生的污水全部留存在箱体内,污水会同垃圾全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在中转站不会产生污水,更不会存在污水横流的问题。②反映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情况不属实。2016年,我市升级的新式箱体垃圾压缩设备,垃圾随产随清、无滞留,且每次垃圾转运走后,都会对箱体进行冲洗消杀,异味问题得到控制。同时,自2016年3月起,我市从宜宾购入最新高科技微生物环保剂和灭蝇辅助剂,每天不定时进行消杀除臭和冲洗作业,有效解决了异味,不存在臭气熏天的问题。2017年8月14日,阆中市环境监测站对商贸街垃圾中转站废气进行了监测,氨气未检出,硫化氢为0.04mg/ m3,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③反映垃圾中转站噪音扰民,情况属实,经监测,作业期间周边1米处环境噪音及作业声音峰值超标6分贝。④希望将垃圾中转站搬迁,属合理诉求。 | 是 | 针对信访人希望搬迁该垃圾中转站的问题,属合理诉求。该中转站始建于1988年,位于当时城市郊区,在修建时,国家均未出台选址规划、设计图纸、环评报告等相关标准。后来,我国颁布实施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其中规定:不设置消防通道的转运站一般要求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小于3米。而商贸街中段中转站背靠居民楼不足3米,其转运作业功能区基本在街面。为此,2008年,市城管局向市委作出要求搬迁的报告,鉴于当时中转站数量不足,辐射半径过大,新的垃圾中转站选址难,搬迁条件不成熟,当时市委领导指示搬迁暂不考虑。市城管局在运行过程中采取不断更新机械设备、不断规范操作流程的办法,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017年8月1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此中转站关停并永不使用,其服务范围内所产生垃圾运往其余3座中转站。 | 2017年8月16日,阆中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①因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把关不严,对阆中市住建局行政审批股股长秦玉林进行书面诫勉;②因管理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商贸街垃圾中转站存在的环保隐患并提出意见建议,对阆中市城管局纪委副书记、督察股长、市容督察股股长宋文进行书面诫勉。 | ||||||
5 | 201708 10096 | 来话人为南充市嘉陵区四阳镇麻扎桥村1组村民猪场场主,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此前政府要求其猪场搬迁,在处理过程中进行断电且未给予补偿。来话人称,8月9日给督察组打电话反映情况,8月10日当地政府带人到现场,拟用挖土机将其猪场强制推掉。 | 南充市 | 其他 | 经嘉陵区委副书记唐红莉和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与信访人当面沟通,区农牧业局和世阳镇组成的调查组现场核实,此次信访事项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批交办(201****9057号)信访事项为同一事件,第三批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养猪场场主费丽系苟定松之妻。信访人所反映“未给予补偿款”的问题属实,但费丽家养猪场位于限养区,根据《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的实施意见》(嘉府办发[2017]72号)和《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86号)文件精神规定不应享受关停或搬迁补偿政策,不符合我区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补偿政策条件,因此未予补偿。费丽本人也清楚此项政策,关于强制推掉猪场之说,情况不属实,费丽本人也承认是其听家人说的。 | 是 | 区领导和调查组与当事人及其家人当面沟通,再次宣传相关政策,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承诺不再为此上访,已签书面承诺书。该场已经关停,并已清除污染物和设施去功能化处理。区级部门和乡镇支持该户搬迁建设或转产经营。 | 无 | ||||||
6 | 信201708 09010 | 南充市阆中市30多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除文城、双龙、天宫、思依等少数污水处理站能正常运转外,其余大多数存在不能正常运行、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建设、违规招标等问题。 | 南充市 | 水 | 经核实, 3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中:24个正在运行,2个正在调试中(桥楼乡、三庙乡),8个未运行(天宫乡因污水处理站技改提标施工未运行;柏垭镇因管网未铺设无法运行;妙高镇、凉水镇和清泉乡因管网不配套未运行;治平乡、枣碧乡、天林乡因设备采购、安装中尚未运行),且均无环评相关手续。 | 是 | 针对举报人投诉的问题,阆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形成如下整改意见:一、24个正在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站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监测;二、桥楼乡和三庙乡于8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的调试工作,并交于乡镇正式投入运行;三、8个未运行乡镇污水处理站分时段限期整改到位(1.天宫乡9月1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2.治平乡8月20日前将电力接通并调试运行;3.枣碧乡8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4.天林乡9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5.妙高镇11月30日前完成配套管网铺设并调试运行;6.凉水镇于12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7.清泉乡11月30日之前完成管网铺设并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站进行调试处理; 8.柏垭镇于2018年12月前完成配套管网并投入使用);四、3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环评补办手续限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 已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追责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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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29: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