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全力深化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近日,翠屏区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切实优化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统筹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健全完善机构配置。2021年10月,翠屏区新印发了16个镇(街道)“三定”方案,在各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挂“综合行政执法队”“政策法规办公室”两块牌子,完成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整合设立。同时,根据各镇(街道)人口数量、幅员面积、管理任务和发展需求,在总量范围内统筹108名编制下沉镇(街道),专项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确保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明确了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及其人员管理由驻地镇(街道)负责,确保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明确镇街权责清单。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区司法局完成相应权力清单的清理工作,编制《执法权力目录》,明确镇执法权力113项、街道执法权力86项,李庄镇执法权力171项。目前正有序推进第二批赋予镇、街道涉及的126项行政处罚权下放工作。
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区司法局整理17部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供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使用。同时,坚持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由农业农村、城管、自规等部门清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裁量细则,明确业务骨干指导镇(街道)现场操作,镇(街道)分批安排执法人员上挂对应部门业务学习,形成“骨干下来教、镇街上去学”的双向交流机制,快速提升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