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优利迅酒店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佛山市优利迅酒店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优利迅酒店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优利迅酒店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优利迅酒店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开发区科艺D区D7 |
环评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开发区科艺D区D7,主要从事酒店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原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地面积2984.3平方米,建筑面积2207.6平方米,年产木盘3万个,木板3000个,木托盘3000个,自助餐架3000个,五金配件5000套,布菲台400套。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在原项目生产车间内搭建喷漆房并增加一批生产设备用于喷漆,扩建前后项目生产规模、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不变,扩建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原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一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水帘柜废水及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不外排。 扩建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扩建项目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浓度限值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固废,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