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合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合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合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合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民委员会李坑村“九尾岗”(土名)F1之二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民委员会李坑村“九尾岗”(土名)F1之二,(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45.93″,东经:112°54′48.26″),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年产隔断板1万平方米、铝蜂窝芯20吨、蜂窝板5.4万平方米。项目员工人数共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62吨/年,经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中较严值,经市政管网排入左岸涌。 (二)项目产生金属粉尘,部分自然沉降,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解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排放限值标准;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加强车间内通风,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最高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边角废料、沉降金属粉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约为0.1吨/年的废胶黏剂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中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核定全厂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CODCr为0.0065吨/年、氨氮为0.0008吨/年。核定全厂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总VOCs为0.377 吨/年(有组织排放量为0.216 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161吨/年)。 |
2018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