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偷婴女斩断伸向婴儿的黑手
近日,少年庭审结了我院首例偷盗婴儿案,以拐骗儿童罪对两名贵州沿河籍女子分别判处了一年和两年有期徒刑。
出门讨生活,同乡之间本该互相照应,但本案两名贵州沿河籍女子却利用乡情实施了令人不齿的偷盗婴儿犯罪。2014年4月初,何某利用与贵州沿河同乡谯某之间的熟人关系,三度登门“拜访”谯某,与谯某唠家常,套亲近,相约到市场一起买菜,其目的竟是为了偷走谯某出生未满两个月的男婴。4月14日的一天清晨,何某与陈某合谋后,何某去到西南街道高丰村谯某居住的出租屋,先与婴儿母亲谯某象往常一样唠家常,并主动把男婴从床中抱到婴儿车中逗玩。随后,何某乘谯某进入厕所洗衣服之机,故意与谯某在厕所门口谈东说西,吸引谯某的注意力,与此同时,同案人陈某进入出租屋,把男婴从婴儿车中抱起就撒腿往外走。随后,何某借口离开谯某的出租屋。在谯某发现其儿子不见时,何某还假装打电话报警,协助谯某寻找失婴。而陈某抱走男婴后,一路上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但苦于没有育儿经验,陈某便编造借口向他人借钱,买了衣服、奶粉等物品后将婴儿寄养在一家政公司。案发当晚,陈某得知公安人员在寻找婴儿下落后,与何某在如何处置婴儿问题上发生了争吵,陈某此时害怕犯法被重罚便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并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人何某,到家政公司找回了男婴。
经审理后,我院认为何某、陈某以偷盗手段抱走婴儿,使婴儿脱离父母的监护,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据此分别判处了何某二年有期徒刑、陈某一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何某、陈某均表示认罪服法,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