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离退休人员每年须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现就2009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一)2009年1月前退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二)2009年1月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已转制单位)离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2009年4月2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休息)。 三、认证地点:社保三水分局养老失业保险股、保险关系股、各镇(街道、经济区)社保办事处、西南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含河口社区居委会)。 四、认证办法: (一)本区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办理。 (二)异地居住、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将生存证明寄回养老失业保险股。 五、由单位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原单位代办验证。 六、联系电话:0757—87726663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