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12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697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8〕012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祥如路以西、丹霞路以北GM-F-07-05-02-25-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F-07-05-02-25-1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祥如路以西、丹霞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1524.75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5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8〕0125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