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 我局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动我区民政事业科学协调发展。根据***、***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兼顾促落实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高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签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承诺书》,积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此外,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纳入单位2019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局的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教等各项细化工作作出具体计划,加强统筹兼顾,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确保部门运作平稳有序
一是迅速制定“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迅速编制《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印发。根据“三定”规定,及时开展科室设置调整,落实科室间的职能划转。二是积极推进部门职能划转。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原救灾、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5项职责分别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局等5个部门。我局积极推进部门职能划转,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划转机构职责的函》,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有效落实工作交接等事宜。三是落实人员转隶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共划走行政编制4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在人员转隶工作中,共转隶工作人员2名至区退役军人局,并及时安排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三)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
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我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从强化依法决策入手,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着力提高民政法治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严格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议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有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此外,我局与广东共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为各类合同、协议的谈判和签订以及涉法涉诉事务的研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我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具体情况,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动态调整,积极配合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以及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事项动态更新,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要素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与办事效率。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狠抓相关制度落实
我局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询相关职能部门及公众意见,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完善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前,严格审查并报送区法制部门审查备案。我局拟定的《佛山市高明区居民特别扶助计划实施办法》《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实施办法》均已在征询相关单位及公众意见后,提请区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区法制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已正式印发。
(六)加强执法管理与保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我局已制定并落实《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组织7人参加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并做好执法人员的档案管理,及时做好证件更换及回收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局定期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各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已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8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我局已完成事前公示和及时完成事后公示工作。
(七)加强监督机制落实,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积极配合参与我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内部控制工作。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网站信息公开与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实行阳光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2019年,我局共受理7件信访案件,均及时转交业务科室处理,按时回复信访人。此外,做好区行政投诉监察系统、12345行政服务热线、网络发言人平台等应用处理工作,妥善处理来访来信问题,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法治监督体系建设。
(八)重视干部学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就职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形成尊重法律、自觉守法和重视管理工作合法性的观念。二是学法用法微考学。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统一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019年,本系统的全体学员均已完成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通过以考代学积极推动干部职工提高宪法意识。三是培训讲座深入学。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开展系统内部普法宣传教育,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以我局婚姻登记应诉案件作为案例,针对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内部研讨;开展观看庭审录播视频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九)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落实普法宣教职责
为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结合民政职能工作,以“岭南社工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大型活动为契机,依托大型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教职责。组织普法宣传志愿者深入基层,通过现场设置普法宣传、政策咨询等摊位,搭建普法志愿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并向参与活动的群众宣传宪法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2019年,我局共开展18次主题法治宣传工作,并在我区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评“优秀”等次。
(十)优化社会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有序推进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我局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2019年,全区共有193个社会组织办理了年检手续,合格率100%。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将年检合格的193个社会组织纳入《2019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便民服务进乡村活动,为居民提供家电维修、义诊等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2019年度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评审,提高社会组织参加社会创新治理的积极性,2019年度“高明区社工人才领头羊计划”等共4个公益项目入围,预计项目将服务群众达9000人,有效推进“三社”联动。三是探索创建乡村振兴促进联合会。我局先后前往荷城街道石洲、明城镇坟典、更合镇小洞、杨和镇对川等村委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对成立“乡村振兴促进联合会”的需求。目前,荷城街道塘南村委会大塘岗、明城镇坟典村委会已备案“乡村振兴促进会”,更合镇小洞村委会已备案“乡村振兴促进联合会”,杨和镇对川,豸岗的相关枢纽型社会组织已成功登记注册。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的法律培训主要偏重通学,对在实践中如何有效运用法规缺乏相关理论研究,对如何掌握运用法规指导实践也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学得不深、研究不透,对于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缺乏创新的方法和举措。二是基层民政工作执法力量不足。由于工作需要,我局有4-5人基本被长期抽调到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或者参与对外扶贫,基层业务科室的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对于把握政策法规和解决难点问题能力仍进一步提高。
三、2020年工作要点
一是狠抓学法教育,营造法治民政氛围。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针对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民政法规量多种类多的情况,紧密结合我区法治宣传重点,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法律宣讲,提供法规实践指导等,强化学习教育,着重提高我局学法的深度,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执法技巧与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广开宣传渠道,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利用重大节假日等大型活动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现代法治理念以及婚姻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建设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是建全监管体系,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我局将继续狠抓监督机制的落实,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落实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案件交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做好区行政投诉监察系统、12345行政服务热线、网络发言人平台等应用工作和妥善处理来访来信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法治监督体系建设。
四是深化“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通过强化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有效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助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模式。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试点建设,发动村(居)两委、村(居)民代表、非户籍居民代表、辖区社会组织等的多元协商主体参与协商工作。通过社会组织、社工服务项目链接社会资源,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为辖区内各类群体提供专项服务项目,如困难群体志愿帮扶等,提升城乡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水平。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