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改办督导我区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情况
6月27日,佛山市卫生局谭光明副局长率市医改小组相关成员对高明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卫计局、人民医院以及10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抽查的方式,对高明区自2010年12月20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组织架构、基药采购、储备配送和“零差率”销售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并重点了解了政府补偿、医保基金补偿的情况。谭光明副局长还仔细询问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对大家提出的困难、问题一一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解答,表示将会把困难和问题如实向省医改办反映。
随后,督察组一行人到杨和分院实地督查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情况,了解门诊量变化、患者的反应以及医务人员的反馈等情况。得知高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门诊量同比上升5.1%,药品价格降低12%,政府补偿全部到位,执行效果明显,基层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各项工作受到督导组一致好评。
对下一步工作,谭光明副局长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规范督导,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回归,特别是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配套改革方面,要加大基层绩效考核和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药械监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