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衡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衡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06、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衡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衡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明城镇明二路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增产可生物降解胶袋约1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产品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进料和出料产生少量粉尘,达标排放;可生物降解胶袋生产工艺中吹膜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印刷工序产生VOCs,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吹膜工序和印刷工序所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中,原辅材料废包装桶(袋)综合利用;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油墨和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2)交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