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汇龙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汇龙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5日至6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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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汇龙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汇龙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和路1号(车间A、车间D)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汇龙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和路1号(车间A、车间D),占地面积为480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和综合大楼等。项目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的加工,主要生产工序为开料、组胚、机加工、打磨、抛光、喷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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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机收集后经湿式喷淋+等离子体净化+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经楼顶25m排气筒(F1、F2)排放;木工车间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F3、F4)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种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定期外卖给回收商;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废油漆包装桶水帘机漆渣喷淋废液、废机油废威士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