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富湾片沧江工业园路灯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富湾片、沧江工业园路灯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富湾片、沧江工业园路灯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HCcg2014-019(0851-1461FS02CL1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HCcg2014-019(0851-1461FS02CL12)
3.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富湾片、沧江工业园路灯维护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富湾片、沧江工业园路灯维护 | 2015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 人民币1594347.96元/年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其中荷富路、三和路900支路灯(多重节能灯)的灯具部份(不含灯杆和线路及其他设施)维护期到2016年10月31号止,投标人中标后暂未纳入维护范围,则该部份维护费直接从每月中标款中扣除财政预算审核价项目中的一般路灯及灯具维护费中的20%,即165.35/12×20%×900=2480.25元。直至该路段灯具交由中标人维护为止。
3、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1.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
1.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提供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1.4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 投标人必须具有南方电监局颁发的五级或以上电力承装证。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1日-2015年2月16日,每日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3.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3.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3.2 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
3.3.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提供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复印件;
3.3.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5 南方电监局颁发的五级或以上电力承装证;
3.3.6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3.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1.1.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1.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1.1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1.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3 投标人应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时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具财政专用的收据,开标会议时招标人将核对有关票据,未能提交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2.1 投标时间:2015年3月6日9:30~10:00
2.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6日10:00
2.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170号三楼)。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3.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2 补充媒体: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hc.gaoming.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4.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所
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1-81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_bm@163.com
传真:0757-8320 5203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7.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