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环保PVC薄膜2万吨PVC运动地板30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环保PVC薄膜2万吨、PVC运动地板30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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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环保PVC薄膜2万吨、PVC运动地板3000万米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逢江路273号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汉臣塑胶有限公司年产环保PVC薄膜2万吨、PVC运动地板3000万米项目拟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逢江路273号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893m2,经营面积为16217m2,拟设一个生产车间、两个成品仓库以及一座综合办公楼;其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压延生产线4条,发泡生产线4条和印刷生产线2条;主要生产工序有压延、发泡、印刷、贴合等;年产环保PVC薄膜2万吨、PVC运动地板3000万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三级化粪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排入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废气经米排气筒排放;压延投料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压延线有机废气、氯化氢经冷凝+高效静电除油+活性炭处理;发泡线废气经冷却+高效静电处理+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印刷线废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再生处理。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边角料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直接外卖给专门回收商;包装袋交由供应商或者外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统一清理;厨余垃圾属于严控废物,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化学品包装桶(油墨)、废润滑油和威士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⑤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订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落实好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50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50份,回收率为100%;共发放2份单位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2份。在被调查的对象中,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