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19〕23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19〕23号
佛山市高明区禾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方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中心东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高国用(2015)第080024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961.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经核查,宗地目前尚未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19年8月7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19〕3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由于用地规划原因,致使企业未能按时申请用地报建手续及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属政府原因导致宗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2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8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