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五保户问题
处理时间:2017年11月9日
处理情况:关于市民咨询五保户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村五保供养申请条件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市民为我镇中街社区居民,不是农村村民,不能申请农村五保供养。
若城镇居民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可申请城镇“三无人员”。2017年11月9日下午,我办与市民电话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市民表示其本人未满60周岁,亦非残疾人。市民不符合申请城镇“三无人员”的条件。
群众反馈:2017年11月9日与市民电话沟通,群众表示知悉。
新塘镇社会事务办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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