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未发生治安案件火灾事故
国庆期间全区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3.8%
10月5日,高明区三和路一辆中巴因水浸无法启动,交警涉水推车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高明区公安分局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严海辉、李志甜报道:10月1日至7日国庆期间,高明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去年国庆下降13.8%。“彩虹”台风下,交警部门及时出动警力疏导交通。
国庆期间,高明区公安分局落实重大节假日值班备勤制度,共组织警力3000多人次坚守国庆一线,各单位领导靠前指挥,切实将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台风“彩虹”带来的影响,高明区公安分局加强值班应急,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和交通疏导工作。交警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道路险点排查,在积水重灾区组织交通疏导。巡警、荷城派出所、西江新城派出所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冒雨清除路面障碍物。指挥中心宣传部门全程***报道,发布微信、微博信息。其间,全区出动警力约330人次,救助受困群众8人,台风未造成群众死亡情况,全区社会面平稳。
治安方面,10月1日至7日,高明区110共接报违法犯罪警情同比去年国庆下降13.8%,其中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7.1%。全区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