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委巡察组完成第五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
根据佛山市委2018年第二轮交叉巡察工作安排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区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荷城街道、明城镇、更合镇等三个单位党组织传达区委书记徐东涛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履行好党委(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党委(党工委)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一、荷城街道党工委:政府性债务存在风险、财务工作不规范
区委巡察组第一组(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十组)反馈了巡察荷城街道党工委发现的主要问题:党工委会议开展不规范,理论学习工作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强,人才专业化程度偏低,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未能把好发展党员工作政治关口,党费收缴工作不严谨,组织生活不扎实,村级党组织基础薄弱,党组织设置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止,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出入境证照管理不严格,纪律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监督执纪落实不严;政府性债务存在风险,财务工作不规范,工程项目领域违规问题多发,农村干部履职不严,下属公有企业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对审计提出问题整改不力。
二、明城镇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出现偏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
区委巡察组第二组(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十一组)反馈了巡察明城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四个意识”不够牢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政治学习不够认真,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责任落实不够;选人用人工作出现偏差,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及时;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到位,存在“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征地工作专项经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
三、更合镇党委:林业工作廉政风险突出、公有资产处置存在流失风险
区委巡察组第三组(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十二组)反馈了巡察更合镇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党委抓思想建设力度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体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林业工作廉政风险突出,公屋危房长期管理不善,违建问题突出,公有资产处置存在流失风险,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镇属企业管理及内控机制需要加强,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落实区委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区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区委巡察组还将巡察中收到的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理解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增强做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理解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自觉把落实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同研究、共部署,相互促进、互相提升,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持续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向善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