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45号
关于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申请对其车间一、车间二、综合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高性能塑料地台板、垫板生产建设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西侧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高性能塑料地台板、垫板生产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75.18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22378.6平方米,基底面积7547.5平方米,容积率1.69,建筑密度57.01%,绿地率10.37%,停车位35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共报建建筑单体3个:车间一、车间二、综合楼(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车间一,2层,建筑面积7040平方米,计容面积10560,基底面积3520平方米;
车间二,2层,建筑面积6083.2平方米,计容面积9603.2平方米,基底面积3520平方米;
综合楼,3层,建筑面积1751.98平方米,计容面积2215.4平方米,基底面积507.5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市金量子塑业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1月15日至1月23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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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一_t3 Model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