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可获年度贴息20万元
见习记者刘晓丽报道:“单个企业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已满两月,昨日,记者从区经科局了解到,高明区暂未有企业申报。 《办法》指出,为解决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政府特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其中,风险补偿基金总额为2~3亿元,分5年到位,首年拨款5000万元。资金将主要用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增信,补偿部分风险损失和补贴部分贷款利息。办法规定,单个企业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办法》规定,风险补偿基金的扶持对象为佛山市内注册超过12个月,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其中,特别提出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较好市场前景、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企业,以及属于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领域的企业。 中小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省或市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 3、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4、获得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 5、近5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区科技立项的企业,拥有1项以上且目前有效发明专利3项(含)以上或目前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3项(含)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