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高技能人才来禅工作有补贴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昨(23日)起至6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禅城拟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等进行补助激励。
鼓励协会办培训学校
根据征求意见稿,禅城区力争到今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增加到1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4万人;2016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增加到12.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6万人,2017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增加到13.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到2017年全区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创办的职业培训学校(院)增加到10家以上;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15个;全区考评员总量达到1200人,其中高级考评员300人。
禅城区支持企业自办职业培训学校(院),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组织企业或在产业园区设立职业培训联盟(学校),对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成功创办培训学校的(含现有的),由区财政给予职业培训学校(院)一次性2~5万元的创办补贴。对具有示范效应且与禅城重点产业发展相符合的职业培训学校(院),经评选认定后,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此外,对成功建立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站)的,也由区财政相应分别给予一次性创办补贴,其中国家级的10万元,省级的5万元。
建设2所示范性职校
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在于职业技术院校。记者了解到,禅城将鼓励利用企业技术优势和职业院校教学优势,校企合作联合创办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多形式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为禅城输送高技能人才工作突出的本区职业院校,其输送技能人才在禅城就业满6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初、中级工(5级、4级)按照500元/人,高级工(3级)以上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补贴给输送人才的职业院校。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17年,禅城重点扶持建设2所高水平的区内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给予其每所学校一次性补助30万元。
同时,禅城将发挥佛科院、电大、华材职校等职业技术院校和示范性职业培训学校(院)的师资、技术和场地优势,建设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对具有示范效应且与禅城重点产业发展相符合的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经费补助。
奖励职业中介机构
本次征求意见稿,再次细化了人才引进政策。据悉,对区外高技能人才来禅城区初次就业满6个月,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在岗员工,按高级工(3级)3000元/人、技师(2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1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缴费一次性补贴。
对经区外职院(校)培养并输送到禅城区就业满6个月,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型毕业生,将按初、中级工(5级、4级)500元/人,高级工(3级)以上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区外高职院校推荐经费。职业中介每年从区外成功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分别为30人、50人、80人以上(不含应届职校毕业生)来禅城工作,且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
假如政企校采取“冠名班”的形式联合培养学历证书和技能资格证书“双证”人才,对愿意到禅城区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双证”人才,在其毕业后,按照企业每年支付培养经费不高于50%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人培养资助补贴最高总额为3000元。
此外,征求意见还对高技能人才初次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称的实施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人才津贴,对培训机构也有一定的激励补助。(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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