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禅建发〔2016〕741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的通知》(佛安办明电〔2016〕4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筑质量是生命,施工安全无小事”主题,以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抽查督查为主要方式,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成立由我局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质安站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三、时间及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
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电工、焊工、塔吊司机、指挥员。
四、专项工作的内容及措施
(一)各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每个施工工地的电工、焊工、塔吊司机、指挥员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4.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方可作业,禁止采用自制防护用具。
5.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及制度,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发现违反以上规定或有其他违规情况的,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二)监理企业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网上核查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其他违规情况的立即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监理企业应上报区质安站。
(三)区质安站将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工作作为对施工工地的日常监督内容,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四)我局将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现象或恶劣事件将进行立案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与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的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事故是常见事故类型,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充分认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敢于动真,依法处理。各有关部门对于发现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造成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请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注意收集、整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相关资料以便备查,区质安站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1报送我局。
***:禅城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11月15日
(联系人:钟俊,联系电话:82361296)
(禅建发[2016]741号)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已盖章).doc
***:禅城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