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同意佛山市禅城区狮王教育培训中心住所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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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佛山市禅城区狮王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号楼厚辉广场四楼”变更为“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1-3座恒福国际二层A209-311号”。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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