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工作水平
为全面落实2013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工作,提升各项工作成效,我院从考核工作常态化、立体化、规范化入手,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体系,有效促进了考核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 转变工作思路,制定常态化的考核机制
一是确立以考核促发展的思路。2013年年初,我院在总结分析往年考核情况的基础上,提前将上级检察院的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正确引导业务部门突出重点,带动全面,通过检察业务的均衡发展,实现基层考核工作水平和检察业务能力共同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考核机制。坚持对部门每月考核一次的频率,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检办会及部门负责人通报。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转变办案思路,改进办案方式,推动检察业务深入开展。如公诉、侦监部门均积极加大了诉讼监督力度,通过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立刑事案件追捕追诉机制,大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等创新举措,实现了契合考核要求与检察业务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 部门集体联动,构建立体化的考核体系
一是打造全员参与的考核模式。改变过去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工作仅由政工部门独立承担的做法,成立了由张浩辉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全权负责本院基层建设考核组织工作。同时制定了《加强我院基层院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一把手”亲自抓,检委会及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方式,构建至上而下全员作战的立体化考核工作新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有序完成规定环节。各部门领导作为考核工作责任人,必须全面熟悉考核规定和要求,为此,我院多次组织其学习《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广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同时指派专人在仔细研读2013年考核计分细则的基础上,逐项标注出2013年和2012年的计分细则中变动较大或新增的考核点,严格按照方案部署,有序完成部门自评——督促整改——检查验收三个规定环节,充分保证了考核成果的质量。
三、创新工作方法,推行规范化的考核形式
一是对考核内容科学归类整理。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工作工程庞大,其中业务考评共涵盖八大业务部门42项工作,“四化”考核则包括20个考核类别,124项考核内容。为提高工作效率,使考核工作能条理清晰的有序开展,除公诉、侦监、自侦等考核需要针对具体案卷的部门外,其它如控申、民行、案管等部门,我院均先将考核内容及要求逐条打印,再结合已收集的资料逐一对应每一条考核项目,按照加分项和扣分项的内容,分门别类予以整理和附案,方便届时查阅。
二是对考核资料集中规范装订。首次尝试将考核材料按照项目考核分类,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一份用于考核,一份用于保存,共制作《禅城区检察院考核材料》每份14册。本次手册的封面设计、复印、整理、打码、编录等工作均由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在本院完成。
4月1日,佛山市检察院政治处组织五区基层检察院在我院如期开展“四化”建设考核工作。我院考核材料以最规范、美观、完整和方便实用获得上级和其他院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