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函〔2022〕214号,见***1)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通知辖区内所有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具体名单见***2),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展示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鼓励企业按年度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并收集企业公开发布的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报送我局。
二、请各镇(街道)通知辖区内所有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mpsp.org.cn)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对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请各镇(街道)跟进落实企业更新声明后的信息收录,并报送我局。
***1: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zip
***2:绿色制造企业名单.xlsx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