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正式启动
3月29日上午,佛山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启动仪式在我院北滘法庭顺利举行。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区邦敏,佛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文海,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熊志翔,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省高院行政庭庭长付洪林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为集中管辖后的我院行政审判庭揭牌。
实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我市法院系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遵循司法运行规律,追求司法中立与公正价值,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的必然路径。启动仪式后,我院将于4月1日正式受理原由佛山市五区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含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其他四区法院将不再受理一审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但已受理未审结的案件继续由原受理法院审理。
启动仪式前,召开了关于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阿桑主持。万选才院长详细介绍了集中管辖的筹备工作以及我院行政审判庭的基本情况。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在会上对省法院、佛山市委、顺德区委对佛山市基层法院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同时,陈陟云院长对我院以及行政庭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抓好集中管辖过渡期间各项工作,要理顺改革后的工作机制,确保审判业务、管理工作顺畅开展;要关心、爱护好行政庭的组成人员,特别是对借调过来的人员,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要抓紧新城中欧中心办公场所的建设,最好是与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的建设同步推进;要加强行政审判人才的培养,配齐配强行政审判队伍。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党委的关系,法院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关心支持,案件处理要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高度考虑,从高度着眼、大局着想,以同一个标准、同一个尺度处理涉及五区的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要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以案件质效的提升来体现改革的成效。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在讲话中对佛山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寄予厚望,他指出,佛山作为全省法院第二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的龙头,佛山的改革示范效应尤为重要。他要求在今后的行政审判中,一是要把握好职能定位,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有想法、有建议、有困难,就多向党委请示汇报。各级法院之间也好定好位,处理好集中管辖后的关系。二是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紧紧抓住行政审判这个事关法院审判大局的“关键少数”,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三是要围绕职能发挥来推进改革,以案件质效提升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四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专业及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放在第一位。
区邦敏、郭文海在讲话中表示,佛山市委、顺德区委全力支持佛山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为改革做好后勤保障,同时也希望法院能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促进依法行政、法治佛山建设中的作用。
院党组书记、万选才院长表示,下一步我院将加快中欧中心办公场所的建设,加强行政法官的培训,根据工作量合理确定法官员额、招聘辅助人员,配齐配强行政审判队伍,推动我院行政审判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市行政审判积累丰富经验,为推动依法行政、加快佛山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集中管辖后,我院行政法庭将设4个以上合议庭单元(即12名主审法官),但受到当前法院整体上“案多人少”的影响,作为过渡期间的措施,行政庭暂时先配备8名主审法官,今后将视改革后的工作情况和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的落实情况再行调整。由于我院目前仅有3名主审法官、5名辅助人员从事行政审判工作,远远不能满足集中管辖后的工作需要。为此,在佛山中院的协调下,我院向禅城、南海、三水三个法院共借调了5名法官、4名辅助人员(禅城2名、南海5名、三水2名)支援行政庭工作,借调时间暂定到2017年6月30日。按照改革方案,集中管辖后行政庭将设在佛山新城中欧中心。由于中欧中心办公场所的硬件设施尚在建设之中,为确保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顺利推进,经综合考量,暂将北滘法庭作为行政审判庭的临时办公地点。
启动仪式结束之后,我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周刚以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翠青,行政庭负责人陈跃北、研究室主任廖亮就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相关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