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居民医保申报本月16日前须完成
日前,禅城区南庄镇组织召开会议,部署2016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工作,会议要求南庄各村居必须在本月16日前,完成居民医保申报,确保居民医保待遇在7月1日生效。
会上,禅城区社保局南庄分局局长孔凡淦为2016年度南庄居民医保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孔凡淦要求各村居须根据居民的参保状态,在5月16日前完成居民医保申报。如果居民参保状态不变的,本年度的申报将不需要改动,符合条件的必须全户参保。与此同时,有需要办理跨区门诊的,要根据各区不同的时间办理申报。
据介绍,禅城区2016年度医保跨区门诊申报工作早在4月18日就已正式开始,新社保年度继续按上年度所选居民门诊参保地的,年度申报时就无需再重新申报,逾期者则默认上一年度所选参保地不变,而如果居民想在禅城区申报跨区门诊的,必须在5月27日前办理,办理地点是参保地。
“户籍地、居住地、参保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跨区享受门诊。”孔凡淦补充解释说,“譬如说,我是西樵人,但在南庄工作、居住,那么虽然参保地在西樵,但在禅城区享受待遇。”(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