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区通用目录(2014年本)等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行政职权清单—市、区通用目录
(2014年本)等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区通用目录(2014年本)》、《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本级目录(2014年本)》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区通用目录(2014年本)》囊括了市、区两级172个行政机关(含中直、省属驻佛山单位)共11,773项行政职权,涉及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指导、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职权共11类职权。该目录按行政职权清单化、职权设定标准化的原则编制,市、区两级统一规范了职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权属划分、权属说明等内容,各区、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此目录形成本级、本部门目录。市级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职权由市人民政府以《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本级目录(2014年本)》的形式统一公布实施。区级目录以区人民政府名义统一公布实施。
二、佛山市各级行政职权清单经本级政府审议通过后统一在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www.foshan.gov.cn/qzqd/)对外公示,未经公示的行政职权各部门不得擅自行使,违规行使的予以追究问责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三、佛山市各级行政职权清单统一录入佛山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和公示(具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并根据职权调整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以本级政府名义印发最新版本目录。各实施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改革要求以及实际管理需要,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并对职权设定的合理性定期进行评估。
四、佛山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与佛山市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佛山市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电子监察系统、佛山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等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职权目录管理、职权实施标准设定、职权规范运行、机构职能和编制管理等工作提供统一的基础数据。
***:1.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区通用目录(2014年本)
2.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市本级目录(2014年本)
3.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统计表(2014年本)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 佛府办【2014】***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