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区食药监局将对新法进行宣传解读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陆佩仪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称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新修订内容,进行相关解读宣传,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利益。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律,力求以法律形式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后从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的50条法律法规各具亮点,从监管制度、食品从业者业务、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从法律上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建立最严格全过程监管制度成为新法的一大亮点。新法实施后,由“九龙治水”的分段监管变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监管责任更加得到明确。此外,在食品从业者的义务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处理中,强化了刑事责任的追究,新增设的行政拘留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禽畜等严重行为增设拘留行政处罚。在保健食品方面,新《食品安全法》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对保健食品实施注册于备案的分类管理,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