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占不得
车位上市民停车遇阻挠可致电城管举报 |
某饭店门口张贴禁止非用餐顾客停车的告示。 见习记者刘晓丽报道:“非店内用餐,禁停本店车位。”昨日,有网友投诉,高明区荷城荷香路某饭店门口出现一则醒目红色告示牌“霸占”公共车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称,商家私占属违规,市民可致电部门投诉。 根据网友反映,记者昨日来到荷香路常安食街某饭店门口,在商铺门口的人行道上,划有统一的白色停车位,并停着不少车,但并未有发现网友反映的红色警示牌。 看到仍有两个车位空着,记者便以普通市民的身份询问该饭店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此停车”。“现在客少,你可以暂停,但车位属于我们的,要尽快开走。”饭店一工作人员说,这些车位是用餐顾客专用的,中午生意淡暂时空置,只可借用一小段时间。 那么,饭店门口的车位究竟是公共停车位还是私家车位呢? 记者随后联系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饭店路边的停车位属市政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不属于商家。如果商家为招揽顾客霸占公共车位提供给顾客专用,属违规行为,“市民如果停车遇阻,可致电城管或警方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