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澳管委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旅游工作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制订度假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只能部门,共同促进度假区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负责管理辖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辖区内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负责协调和发展辖区经资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青澳管委会设置3各综合性办公室,党群系统的机构设置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委(纪委监察)、管委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书、发展计划、统计资料、信访、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机关管理和财税征收、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日常工作。负责武装和民政工作,指导村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
(二)旅游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区旅游工作发展规划,实施旅游度假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和辖区内各宾馆及其它旅游行业的管理;负责招商引资、旅游推介、卫生环保、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旅游环境,促使旅游工作全面发展。
(三)农业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业、林业、水产、水利、畜牧、农业科技、农机管理、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计划生育的管理、组织实施及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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