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屿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贵屿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信息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号)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贵屿镇垃圾填埋场项目
项目建设概要: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拟在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坑仔村建设贵屿镇垃圾填埋场项目,该项目工程设计规模为160 t/d(年平均处理垃圾量为52750 t/a),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底部防渗层、垃圾掩挡坝、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填埋场防洪系统,以及公共辅助系统。项目总投资为2191.43万元,占地面积为89.5亩,填埋场使用年限为1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华南大道5号
电 话:0754-84460210 传真:0754-84442373
联系人:朱工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133、136
电话:0755- 28968839 传真:0755-89724499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chenxuexin414@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签订环评合同→3、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 →4、开展评价工作(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各环境要素评价、公众调查等 )→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7、报告书报批
(二)主要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①收集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现场踏勘;②收集社会经济、环境概况、相关规划等资料;③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工作: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环境要素评价、公众参与等。
3、环评报告书编制: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相关法规、技术导则等要求编制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生态减缓和补偿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对项目建设的初步看法;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就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发表意见或建议
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6日止,共10个工作日。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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