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鼓励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交通补贴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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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将《大鹏新区鼓励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交通补贴办法》对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自2016年4月20日始至2016年5月5日止。
在规定时间内,我局共收到一条建议:建议提高补贴标准。经认真研究后建议采纳情况如下:补贴标准为大鹏新区内就业每月补贴300元,本市其他区内就业每月补贴500元。根据调查,补贴标准为公共交通平均水平,难以照顾到最远地方,因此提高补贴标准建议无法采纳。
特此公示。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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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34:51重新编辑